水富县抓住关键,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全力护航脱贫攻坚。
突出“常”,常规巡察找问题。每轮巡察都将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巡察,在巡察通知、公告中明确脱贫攻坚巡察内容。巡察组对脱贫攻坚政策执行、责任落实、工作纪律、资金管理与使用、项目推进等情况进行重点巡察。对贫困乡镇的巡察,要求巡察组在巡察报告中将脱贫攻坚巡察发现问题进行单列,确保对脱贫攻坚巡察检查有力、发现问题准确。
注重“延”,延展巡察伸触角。为使脱贫攻坚巡察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在对镇(街道)开展巡察时延伸巡察到贫困村,采取在贫困村驻点巡察、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着力发现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已延伸巡察12个村(社区)。
严格“改”,问题整改取实效。通过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形成反馈意见及时反馈被巡察单位,要求被巡察单位认真整改问题。同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组派出检查组对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验收,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将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纳入年终综合考核,使被巡察单位对整改工作更加重视,让发现的问题个个有落实、反馈的意见件件有整改。截至目前,整改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11个,促进了扶贫资金整合、扶贫项目实施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刘明)